资产管理处是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和采购管理的职能部门,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原则,对学校国有资产的采购、配置、使用、调拨、处置及政府采购工作等进行管理、协调、指导及监督,维护资产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和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和采购招标的法规、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学校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等制度。
2.负责学校资产和采购招标的日常管理。拟定资产配置、采购、使用、处置等办法,建立资产台帐,实施信息化管理,上报资产信息等。
3.负责采购计划申报立项,组织完成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实施招投标工作及采购过程管理。
4.负责学校资产清查、资产核查、使用监管、资产评估、资产调拨、出租出借、资产报废、处置等工作,防止学校资产流失。
5.负责学校教学、科研、行政仪器设备、文物及陈列品、家具、低值耐用品等资产的统筹管理、使用维护维修等。
6.健全各类资产档案资料,确保资产账、卡、物相符。
7.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