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机构调整中做好固定资产调拨、移交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2021年学校进行了部分机构调整,成立文学院、法学院、资产经营公司,重新组建了新智能制造学院、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等部门,涉及到部门之间固定资产的整合。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维护资产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保障和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攀枝花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攀学院〔2015〕83号,《攀枝花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攀学院〔2015〕84号)等文件规定,需要进行固定资产的调拨和移交,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涉及合并或拆分部门,由资产转出部门在《资产管理平台》中提交资产变动申请,经审核后打印调拨单(一式三份),再到资产处办理调拨手续。
二、中层副职以上干部调动的,本人所使用的办公电脑随本人调拨到新部门继续使用,学校不再单独配备办公电脑。
三、房屋配套设备如空调等,保留原地不动,也不安排移机。如使用部门改变要进行资产调拨。
四、调离了原部门的人员,将分配到个人的固定资产(含设备和家具)进行清点,交还给资产管理员保管。
五、办公室、实验室调整的,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清点,避免在搬家过程中造成国家资产的流失
请各单位负责人务必重视固定资产的调拨、移交工作,认真组织好资产交接,落实责任到人,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特此通知!
资产管理处
二0二一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