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攀枝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关于市级公务用车定点租赁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攀机服[2023]7号文)要求,为保障学校教学、科研及其他业务活动用车需求,现就我校公务用车定点租赁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各单位在保留车辆无法满足公务出行,且符合租赁车辆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工作需要,本着节约的原则,从本次定点汽车租赁(包车)服务中标供应商中自行选择租赁车型,并按照此次招标的服务期限和价格购买服务。
二、定点内容
(一)服务期限。本次定点公务用车租赁(包车)服务有效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各单位签订合同时间不得超过招标服务期限。其中:汽车租赁服务期限是从2023 年 4 月14日至 2026年 4月13 日;汽车包车服务期限是从 2023 年 7月 23日至 2026年 7月22 日。
(二)定点供应商。本次中标的定点公务用车租赁(包车)服务供应商共11 家,其中定点汽车租赁服务公司 8 家、定点汽车包车服务公司 3 家(名单详见附件 1)。
(三)服务价格。公务用车租赁(包车)服务供应商服务最高价格为各定点汽车租赁(包车)企业投标报价(见附件2),各部门(单位)可以在此基础上进行议价。
(四)执行要求。各部门(单位)公务用车须从本次招标确定的定点公务用车租赁(包车)服务供应商中,对比各定点供应商的服务、价格后择优选择,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依法依规签订服务合同,凭服务合同和发票报销。
附件:1.市级各单位(部门)定点汽车租赁(包车)服务企业名单
2.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
资产管理处
2023年11月9日